如题,我说8大道福州老乡怎么有身份的也都双持呢,原来是被迫双持
签了悔过书也不行吗?还是说回国以后依旧是中国人?这难道就是被恢复中国籍的真相?
如题,我说8大道福州老乡怎么有身份的也都双持呢,原来是被迫双持
签了悔过书也不行吗?还是说回国以后依旧是中国人?这难道就是被恢复中国籍的真相?
懂不懂什么叫首先是中国公民啊
寫是這麼寫,但以2020年之前草台班子的態度都是應剪盡剪,2020年後才對出生就有的成年人放寬態度。
如果參考 小红书DP:【更新—原PO护照已剪角】婚绿归化荷兰籍不被🇨🇳承认,仍具有中国国籍,Q签申请不予受理 - #294,来自 zlzy 這個的話,我認為就算文件上寫要謹慎考慮其「退籍」申請,東大基層還是秉持着持有外國護照就一定屬於入籍的精神應剪盡剪
这段话说的是针对获得”外国居留权“的非法移民或难民,不是说入籍后的这些人。
仅有外国居留权一般是不会让你退中国籍的,因为会造成你无国籍。申请护照要领馆审查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跟双持/恢复国籍没关系,入了外籍(假设同时被认定为定居国外)会触发国籍法第九条自动丧失条款
抬个杠,中国法律允许没有国际冲突的人退籍,退籍之后按照无国籍侨民对待
侨民=有国籍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根据这一条规定,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在他们的出籍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即注销其原来的中国人户口,按外国人办理居留、户口登记。批准出籍后,没有取得外国国籍的,按无国籍侨民对待。”
哦,这是用的侨民的广义意思,说的是没有住的国家国籍的人。对中国来说,住在中国但没有国籍的人是在中国的无国籍侨民。这样的人如果离开中国,就不是中国的无国籍侨民了,也不是华侨,而是无国籍华人。
一般说退中国籍,不管有没有其他国籍,想象的怎么也是人在中国以外才办这东西,没想到公安部连继续住在中国,也没其他国籍,但办理退中国籍的情况都给予了考虑 高度怀疑历史上有没有任何这样一个人成功办理而成为了在中国的无国籍侨民。
新加坡就是要求你先退籍再入新加坡籍,所以中间有一个阶段就是无国籍。
只能说没有明文禁止
实际能不能走得通,我不知道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根据这一条规定,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在他们的出籍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即注销其原来的中国人户口,按外国人办理居留、户口登记。批准出籍后,没有取得外国国籍的,按无国籍侨民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