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登陆后9年没去过加拿大,用美国护照入境加拿大后住满两年能续PR吗?

据说从陆路用登陆纸入加拿大的办法不太可靠

超纲了,等大佬来个靠谱答案

金凯利因为不愿意两边交税,不得不放弃加国国籍。

可以的。。。

帮您指路大佬 @Raincouver @park1996

第一不是大佬

第二因为被wrongful pip现在精神状态不好中

第三PR status只要不被剥夺或者主动放弃,终身有效。请看IRPA:

  • 46 (1) A person loses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 (a) when they become a Canadian citizen;
    • (b) on a final determination of a decision made outside of Canada that they have failed to comply with the residency obligation under section 28;
    • (c) when a removal order made against them comes into force;
    • (c.1) on a final determination under subsection 108(2) that their refugee protection has ceased for any of the reasons described in paragraphs 108(1)(a) to (d);
    • (d) on a final determination under section 109 to vacate a decision to allow their claim for refugee protection or a final determination to vacate a decision to allow their application for protection; or
    • (e) on approval by an officer of their application to renounce their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而这个的重点在于入境,如果入境的时候CBSA发现你有PR而且居住义务没有满足,可以触发A44 report开始剥夺程序。

如果没发现,住满2年续卡,IRCC有义务给你重新发卡。

美国护照的话,我不确定不present CoPR GCMS里会不会说这个人是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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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美国护照,走线进入加拿大呗

CBSA是怎么确定是同一个人呢?指纹对比吗?

不负责猜测:根据加拿大政府的这个页面,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进入加拿大必须用加拿大护照,唯一例外是美加双重国籍的人可以用美国护照,这显示 CBSA 仅凭美国护照能识别其加拿大身份并让其以加拿大公民身份入境(而非有6个月限制的美国游客身份)。对于加 PR,我猜你即使出示美国护照进入加拿大,CBSA 也会看到你在加拿大的 PR 身份,然后以常规的 PR 入境流程处理(除非你口头要求以游客身份入境),这样就和直接拿枫叶卡入境可能没什么区别(要么就是触发 A44,要么就是放你进去住两年申请新卡,总之和是否是美国护照关系不大)。

I second this. 以及朴老师比我更大佬一些 :yaoming:

背景交代的不是很清楚,我姑且做一个假设是:你的加拿大PR是基于你猪肝红护照,这九年期间你短登了一下,拿到了枫叶卡,之后入了漂亮国籍,现在枫叶卡早已过了五年期限(你的猪肝红还在不在我们也不知道)。

以上假设如果成立的话,你CoPR那张纸左上角Citizenship写的应该是CHINA。我大胆的猜测你这个走法行不通 :yaoming:

以及九年确实太久了,现在你的PR身份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

  1. 这层窗户纸若是你来捅破,那你就要做好准备入关的那一刻被CBSA提交A44;
  2. 但若是你不出示CoPR,那你应该还是能够美国护照免签进来待六个月,但是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你的诉求是续卡。

(非专业人士、非持牌移民中介,仅供参考)

我不一定同意

完全错误

一般是名字生日。

这么说吧,IRPA里一个人只可能是Canadian citizen/PR/TR这三个status其中一个,不管持有什么护照。

原则上你再入国不管持什么护照,哪怕你没持有护照偷渡进来了,IRCC眼里也认你是PR,除非你经过法律程序PR没有了(当然,偷渡的罪过那是后话)。不存在美国护照入境就6个月的问题。CBSA当然可以以为你是TR 6个月后给你走enforcement,但是removal order的第一行都要写这个人是不是PR,在A44 report那一步就被挡下来了

至于GCMS会不会被发现你是PR,我不知道。建议咨询移民律师。

非法律建议仅供参考

那其实现在就是赌IRCC跟南边到底info share到什么程度了 :yaoming: 毕竟OP这是从未跟加拿大这边提交/报备过任何自己是US Citizen。在GCMS里面大概率还是个PRC Citizen + Canadian PR的存在?

假设一:五眼FCC的info share实时同步的可能性感觉不是很高,难不成涉及五个国家实时交换数据?这个体量貌似太大了

假设二:入境加拿大打指纹(我忘了加拿大入境要不要打指纹了)直接通过biometric检索到这个人是加拿大PR :yanjing: 不知道这个算力能否在几秒之内匹配得到

不需要。

而且IRCC没有所有加拿大PR的指纹数据。PR/TRV申请人完全打指纹是疫情前才开始的,IRCC就没有我的biometric数据

这个要看他们的info sharing协议,我大晚上的仍然在抑郁为啥我老板pip我所以就懒得找了,你可以自己搜一下Canada US info sharing agreement

反正瞎搞原则上是违反加拿大privacy act而且可能也违反美国有关隐私法律的。NEXUS都只是CBSA给CBP一个approve or not approve,不会给具体原因也不会给信息

(A1)直接坐飞机:同(C/D)。

(A2)申请PRTD:直接触发居住义务炸弹。

(B)拿免签(不免ETA国)护照申请ETA:系统会查到PR,拒签。

(C1)拿CoPR (Imm 5292) 从边境溜进去:看情况,如果边境没给你A44,如上面大佬所述,两年不离开加拿大,恭喜你洗白了。

(C2)在边境出A44了:上庭吧,解释你为什么九年没回加拿大,有没有人道主义理由之类的。

(D1)拿美国护照以访客身份润进去:如果CBSA直接让你进去了,恭喜你,法律上来说他给你的六个月逗留期是基于行政错误的非法限制【注】,你可以直接苟两年,然后更新枫叶卡了。

(D2)如果CBSA问你”你是不是曾经拿过PR啊”,然后你回答是/忘记了,大概率转(C2)

(D3)如果CBSA问你”你是不是曾经拿过PR啊”,然后你回答不是,inadmissable per misrepresentation。

【注】本人没有加拿大律师资格,对回答不负责,请咨询持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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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美国护照不需要ETA也不需要TRV

没有“给你六个月逗留”的说法。

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如果盖章没写日期,或者不盖章,那相当于默认给你6个月,或者PR公民再入国。

如果写了,或者给你VR/SP/WP,则是以那上面的日期为准。

就算你入境了,CBSA不给你发递解信,你怎么在加拿大工作生活2年呢?你的SIN号码如果这么长时间没有用,听说需要求激活。但是激活的话,因为你是9年前变成PR的,他们就会要求你给出有效的枫叶卡。

没有这个说法,SIN终身有效。

官网上确实没有找出 dormant SIN 这个说法。但是各种论坛上都说如果5年没有用SIN, 你的号码将处于休眠状态 (dormant),需要一些激活的措施。

https://www.reddit.com/r/PersonalFinanceCanada/comments/g5qaaw/dormant_sin_cant_get_paid/

然后有些帖子说,不影响你找工作,收工资,可是在申请政府一些福利时候会有问题。比如失业保险金。
https://www.reddit.com/r/PersonalFinanceCanada/comments/jgb6dq/comment/g9q143b/?utm_source=share&utm_medium=web3x&utm_name=web3xcss&utm_term=1&utm_content=share_button

Yeah, check with them. I was out of country for over 5 years. Came back, got a job. Paid taxes for a few years. Needed gov’t. help and I applied for E. I. one time. I got a call from Service Canada. They said I Had to prove my identity. Locked room, 2 hours in person video recorded session. They grilled me on my history and family. I Needed to provide proof I was who I was. They asked my eye colour like 3 times. I know who I am.

Cards get deactivated after 5 years. I had no idea.

当然了,论坛上人的说法,就看看而已。他们可能自己都没有搞清自己的情况时什么。 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人多着呢。

然后申请省的医保。以BC MSP 为例,需要永久居民提交的是要不 Record of Landing, 要不是枫叶卡。

这个Record of Landing 是枫叶卡没有出现之前给永久居民的文件。是不是等同于现在的 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 我不知道。 但是ICBC 的官网上写明确了, 不接受CoPR为 Primary ID: Accepted identification (ID)

我记错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