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是正义之士!
我什么时候说法治国家没有操作空间的?
然后说中国不是法治国家,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刺痛了你。这个是事实。
你非要把5眼法治国家里在法律规定空间里行使 discretion 等同于中国那种政治高于法律之上想做任何事情只要大笔一挥开个公文就可以的操作,那我也没有办法。
好痛 成年人都知道 世界上没有法治
真是天壤之别 果然正义!
太多绿卡例子了 huntsman就安排了好几个
这种合法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权贵的遮羞布。
不行 这就是合法!这是行驶!
A签肯定拿不到 断交后连正印台湾代表处雇员都只能拿E-1签
宋美龄是不是长期拿台湾政府sponsor的E-1签住在美国?我觉得不能完全排除这个可能。但是似乎也不完全对得上。宋美龄难道不会想要一个更安全稳妥的身份?另外就是台湾后来民主化了 两蒋如果还没彻底转为负面人物 也至少不再有光环了 这种情况下台湾政府有什么理由长期sponsor宋美龄的E-1身份?
我相信大多数人同意中国是政治凌驾于一切,包括法律。就这一点,我觉得中国没有资格能把自己在法治上和5眼国家对比的资格。连比较的资格都没有。
我不是说5眼国家的法治是完美的。你要去挑毛病,当然有毛病。但是你要说,因为这些小毛病的存在就认为他们的法治和中国的“法治” 是一样的,那是很可笑的。一个是有几个污点,一个90%都是污渍。
从民国到人民共和国,达官显贵都在润美,悲夫!
是的,但是他这个相当于A签。正常的E-1是有居留时间限制的,但是这个E-1能给duration of status也有特殊工卡(TECRO Dependent)给家人。
利用她在美国政界可能有的人脉?而且台湾转型正义在她去世之前都没有完全达成吧,所以还算稳定的。
因为你定义的法是美国的游戏规则 中国的规则跟美国不一样 印度的规则和中国不一样
每个世界都有各自的权力和游戏
算了建议保锁 给美帝送上你的青年才俊 这个国家 需要正义之士!
研究这玩意有点索马咯
蒋的女人研究什么型号的签证?视野放大点 研究谁运作的比哪号签证有意义多了
另外还有个问题是觉得说宋美龄在美国多受欢迎多受尊重 这里面很多是国民党政府当年在中文世界宣传的结果 宋美龄在纯英文世界的普遍形象其实并不那么好 比如:
Mrs. Roosevelt later said of Mme. Chiang, “She can talk beautifully about democracy, but she does not know how to live democracy.”
虽然游戏规则不一样,但是如果一个争议 (假设是非中、美,印国家之间的争议) 需要国际仲裁,你觉得那需要仲裁的国家们会选择哪个国家的法庭系统来进行仲裁。
拳头硬的国家
宋家不算是了,人家大清就润美,然后又润回来了。民国时候南洋名流比如黄蕙兰之类的,对祖国(中华民国)也还是有情感的。
总统能直接签发国家利益豁免
不是,这楼为啥要撕这么久。这种知名人士,直接 EB1A 当年的等价签证不就得了
就算不说移民签证,还有一种入境的方式叫做 Parole。根据 1976 年的 8 USC 1182(d)(5)
(5) The Attorney General may in his discretion parole into the United States temporarily under such conditions as he may prescribe for emergent reasons or for reasons deemed strictly in the public interest any alien applying for admission to the United States, but such parole of such alien shall not be regarded as an admission of the alien and when the purposes of such parole shall, in the opinion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have been served the alien shall forthwith return or be returned to the custody from which he was paroled and thereafter his case shall continue to be dealt with in the same manner as that of any other applicant for admission to the United St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