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对签证、绿卡申请的影响

今天逛泥潭的时候看到了这篇贴子:

恰巧今天也看到了隔壁地对于OPT挂靠导致拒签 - INA 212 (a)(6)(C)(i) - 的讨论,于是研究了一下INA 212 (a)(6) 这几条,于是看到了

(6) Illegal entrants and immigration violators
    (D) Stowaways
    Any alien who is a stowaway is inadmissible.

这条看起来很像是很早以前(航海时代?)的遗留物,估计是说逃票蹭船来美国的不准进入。不过现在公共交通发达,而且逃票是各大Liberal城市的一大头疼问题,理论上Stowaways也是可以指搭地铁公交车逃票的人的…

所以如果搭纽约地铁、各地公交车、还有湾区BART/CalTrain不买票是不是理论上会导致终身禁止进入美国 :yaoming:

P.S. 感觉给川大帝反移民递刀子了 :yaoming:

:troll: 朋友找律师打掉了 而且成功再次进入美国 没毛病

只要不是惯犯 解释的通就行

当时好像还要罚船长

我记得航海时代很早很早……
这个起码是19世纪-20世纪 欧洲移民来的时候吧……

祖宗之法不能改 :rage:

谁逃票还给人看真ID啊 :melting_face:

那看什么 :troll:

:yaoming:
给假id是fel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