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觉得隐瞒和欺骗与前任的联系算原则性问题吗?


可能只是生意往来

有啥好隐瞒的啊,虽然现在不流行指定娃娃亲了,但两家的同龄孩子一起playdate也挺好啊

我也觉得没啥好隐瞒
是楼主说的

:yaoming:

我也这么觉得,她把记录删了,我无从得知具体聊了啥

已经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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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可贺 可喜可贺:partying_face:

微信删除了,还是有可能恢复的.找找软件

分了好 这种还隐瞒的 哪天就给你戴个帽子了

当你怀疑的时候,说明就已经有不信任的潜意识了。

删除记录这种行为,说实话在我这算欲盖弥彰。不删,是给对方保留看不看的权利,我觉得还是有想要继续下去的可能,我不看是相信我们默契还存在,我看也是合情合理。而直接删除,销毁证据,这不是约等于坦白,他/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有问题吗?

肉体出轨也好,精神出轨也好,都是出轨啊,这还能分自己更能接受那个?我肯定是爱而且也觉得对方是这样想的才开始交往对吧。。而但现在这个情况让我十分不舒服了,然后对方的做法很明显和我的想法不是那么一致。那么,我认为这个事情没有合理的解释,就是我就只能定义为对方没有把这段感情当作必需品,那么对方是这样了,我还能能怎样把感情还继续当作必须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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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这个东西不是看人吗,每个人的原则不一样,你自己的原则你自己清楚

能隐瞒就隐瞒 做到尽量不要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