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高速早期会专门标出来超车道和行车道,这些年可能高速变宽了,这个概念就模糊了。美国是真的没见过专门的标识
我认为是的,如果你注意到后方有一辆快速接近你的车的情况下,如果右车道没人的话那你最好主动变道右车道给后方让路
如果大家都在顶着限速跑,估计超车道和行车道就无所谓了吧,因为你总不能超速去超车。就算你临时超速超车成功了,你之后还得一直顶着限速跑,那超了有什么意义
found the moving roadblock
加州要全是这样的好司机,保险就不会那么贵了
保险贵难道不是因为非遗没保险出门的越来越多吗
哪个州不比ca超速猛
在泥潭開限速是要被罵的,我體驗過了,不懂超速的在囂張甚麼
开限速没问题 问题是开着限速一直呆在快车道那就有问题了
印象里是交规里规定的
其实还是有很多这种 “Left Lane for Passing Only” signs哈
所以这就是法律的问题了,一个本来守法(遵守限速)的人可能会同时违反另一条法律(占用快道or没有跟上车速),而且他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本身,还要取决于另一群可能已经违法(超速)的人
My2c
超不超速这种本身就是gray area,大家自己有opinion就可以了,非要拿到台面上=主动求战,那就别怪被人骂
学到了zs
只给了警告,就是不能一直占用超车道,即使我真的一直在超车…
哪來的grey area,限制就是限制,抓超速的警察都是沒事找事?我的opinion是100我就能開100?
Thats exactly what i meant, you are here to pick a fight
I’m not gonna give it to ya
bye felicia
Glad that we have one in common at least
我的opinion是当然可以开限速啊, 我日常很多时候也是开限速(maybe+5),不过我都是在最右侧开, 这样完全没问题,又安全。 有些人在最左侧开, 逼着人家右侧超车这样很危险,且不合法。
Someone have common sense but not everyone. 你是沒試過開在右線被迫車
来来来,很早之前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