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明显可以双持 台湾肯定不允许咯
还是入籍后比较好,否则,以后取个台湾菇凉,到时两个身份很麻烦。
湾湾怀疑你是天朝派来的细作
“注销大陆国籍证明” 长什么样?湾湾的手也伸得太长了
刚进去答题了,好像这个5000只能用来订酒店
好奇注销的章是怎么样。
请问我是2019.9用红本入境,今年换的蓝本,如果11月用蓝本入境会有问题吗?
楼主方便说一下入的是哪个外国籍吗。我1月用红皮+第三类人士多次观光入台证进过台湾,然后6月用人口比较多的那个北美蓝皮先在桃园机场登记自助通关,然后直接用蓝皮免签从自助通道就入境了,非常丝滑。登记自助通关和自助通道入境都完全没有提及大陆身份的问题,而此时我的第三类人士多次观光入台证甚至还在有效期。
我怀疑台湾是不是看具体的外国籍下菜碟的?反正对于卖投资护照的岛国的国籍,台湾看具体外国籍下菜碟是明着做的。
另外楼主方便说一下之前用红本申请第三类人士入台证的历史吗(in particular,第一个第三类人士入台证到这次入境台北之间的时间)。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实施细则里面对丧失大陆地区人民身份的要求并不是入外籍4年,也不是入籍后注销大陆国籍,而是旅居4年加入外籍即可。所以其实如果旅居不满4年,入外籍+注销大陆国籍反而是不足够证明丧失大陆地区人民身份的。比如一个婚绿IV到美国的人,完全可能拿到美国籍但仍然不符合丧失大陆地区人民身份的条件而继续被台湾视作大陆地区人民。
结合上贴我的经历,我在想是不是如果第一个第三类入台证的时间已经在4年之前以上,反而可以帮助证明已经丧失大陆地区人民身份(虽然拿第三类入台证并不一定等于满足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实施细则里面旅居的定义,但是实操中对于免签入境这种low stakes身份会将拿第三类入台证视同旅居?)?
而楼主的情况中,也许台湾移民署关注的并不是猪肝红上的注销印章,而是猪肝红里的大陆出入境章?如果猪肝红里的大陆出入境章表面显示旅居4年,也许移民署也可以接纳为旅居4年的证明?
泥潭国护照,日本住了超过10年。
湾湾入境处的人问我是不是最近入籍,然后让我出示注销国籍的证明,具体细则他们没有解释很清楚。蓝本本来不要求注销国籍,如果你能证明在美国住满4年应该也是可以的。
你的第一个第三类人士入台证是什么时候的?距离你这次入境超过4年吗?
没搞懂台湾这么做的动机是啥?帮大陆排出双国籍?
2015年,早就超过了!
咋登记的?23年去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疫情的关系好像都是人工
要有美国GE/Nexus/Sentri,然后在下面网站申请等待条件批准,收到条件批准后带蓝皮和GE/Nexus/Sentri卡在机场移民署服务点(各大机场各航厦都有)就可以登记自助通关。
那确实有点迷,台湾的操作似乎不consistent,又或者我的自助通关预审时他们看到我多年的第三类人士观光证已经认定我满足旅居4年的要求所以提前帮我在系统里处理好了,具体怎么回事不得而知。
还必须要美本+~100美金申请费 感觉比Nexus/GE都严(加本,绿卡什么的都不行)
在美国十多年了。无需证明了吧。我中国去不了。反g.无法提供注销中国国籍证明。怎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