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个西九龙入境大陆被查绿卡的DP

这大概率是罗湖或福田口岸

这倒没有,看了过期的入境签证就直接走了。也就罗湖喜欢拦护照出境的 :astonished:

最近西九龙护照出入境好几次,都没有任何人问。就,就罗湖出了闸机被拦了一次 :astonished:

数了下今年7次从罗湖口岸出境,过完闸:chicken:后3次被拦看逗留许可。7次从福田口岸出境,0次被拦。3次从西九龙出境,0次被拦。

主要是这些猪出生便带屠宰场烙印 :troll:
是否保留红色戳不影响猪圈主人如何对待这些猪
这样装扮成一只本地猪可能还没这么容易被猪圈主人痛宰 :w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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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哪里,有一点我很疑惑,什么个人行为可以法律责任不自负,可以让国家负吗 :yaoming:

这就跟强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一样梦幻

直接给优才的临时居住卡不就啥事没有

懂的人知道不应该看那个。香港不存在居留卡,只有非永久居民的身份证。身份证没有过期日期,有没有香港的居民身份 大多数的非永久居民的身份证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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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处的行政法规是,前居民同样自愿归化外国同行适用国籍法解释

他这里的前居民是指前事实居民 不是基本法里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的那个居民

基本法意义上的居民 如果仅是香港前居民而不是任何类别的香港现居民 那香港政府对他的国籍问题根本没有管辖权

这种解读有法律依据吗?

这样解读正是因为“前居民”一说只在入境处网页上出现,而没有在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出现。

从入境处网站问答部分的某几条问题可以看出入境处的想法是要put某些人on notice,所以才在网页上加入“前居民”的说法。而这些 某些人 和在香港没有住满7年的大陆人并没有关系。

比如:
問9:早期移居海外的前香港居民,所持有的是香港舊式身份證,能否享有香港居留權?

問1 :本人是香港出生的中國人並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本人已移民外國及持有外國護照。本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否仍然被視為中國公民?

话说这个问题我们去年11月在另一个帖子讨论过了。

这就是我们对这一条行政法规理解不同了
在当下的法律体系下确实没有任何方法证实

说它是“行政法规” 首先要在法律系统里有能称为“法规”的地位吧 仅仅在官方网站上说一下 而既不是法庭判决用词 也没有gazetted 那根本不具备这样的地位呀

不用太钻字眼嘛,行政规章

但是可以给香港电子签啊。中国边检出境前往香港时基本都要查看电子签的。入境中国没遇见过查(最多问一句是不是住在香港),但是如果怀疑不是香港来的也可以掏出香港电子签以证明身份。

电子签是没问题,是正解啊。我只是说我回复的那位说什么“优才的临时居住卡”太不准确了。

归化了,现在不是香港居民,以游客身份入境,还如何适用国籍法解释?退一步说,入境处也不会提供任何文件证明你在香港被认为是中国籍,除掉丧失领事保护以外,没用嘛。

我说的是这个
当然这是个行政规章,不是法律,所以我不觉得真的能保护得到你,内地的法院采信域外行政机构的解释的概率不是很大
最大的问题还是内地的行政机关不跟你讲道理